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首页
  •   >   教育教学
  •   >   医学继续教育
  •   >   学生管理
  •   >   正文
  • 教育教学

    青海大学医学院成教学院关于禁止学生饮酒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7-11-14    浏览次数:

    饮酒可导致情绪激动、自控能力下降而引发不良后果。近年来由于学生饮酒而扰乱校园、公寓秩序,破坏学院公共设施,侵害他人安全等事件时有发生;同时,由于饮酒,养成了不良的生活习惯,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这些都严重损害了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因此,特制定本规定,要求全体学生严格遵守。

    一、严禁在校园内的任何场所饮酒。

    二、凡学生违反本规定,视其严重程度罚款100——500元;取消其当年评优、申请助学贷款和年度奖学金评定等资格;并在全院通报批评。对已经享受奖学金者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追回已享受的奖学金。对仍不改正而屡犯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三、各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不但要以身作则不饮酒,而且要劝阻其他学生饮酒。学生干部组织参与饮酒的,除给予上述处罚外还要撤销其职务。

    四、凡因饮酒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青海大学医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中的有关条款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本规定由青海大学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

    版权所有©2023青海大学医学院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16号 |  青海大学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