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制定《青海大学2026年中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复试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在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指导下,成立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成立由5名专家和2名秘书在内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工作,专家原则上应为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并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秘书为在职在编教师,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由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在复试前召开培训会,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德培训,明确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细化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数量充足且难度相当的能力型试题,同一考题不重复使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配合学校、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做好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二)复试工作要求
1.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有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考本专业者,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复试过程中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禁止单独与考生及亲属联系。
3.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2人,负责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前的准备工作、相关演练、技术保障、处理突发状况、考生身份确认、环境检查、顺序安排、引导考生进入复试、复试问答等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等工作。
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4.根据考生情况合理分组,复试前要确定统一的打分标准,并开展培训。
二、招生计划
学位点按照学校下达的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预计2026年5月中下旬进行复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青海大学医学院昆仑路校区(昆仑路16号)南楼六楼、七楼。
四、复试方式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五、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考核、科研潜质考核、外语能力考核三部分,总分300分。
复试考核中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如实记录各项考核内容,妥善保存考核记录(含录音录像)等资料。考核结束后,根据学校要求在系统中录入考核成绩。
1.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考核20分。主要按照考生提供的《青海大学2026年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内容;同时全面考查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
2.科研潜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其科研潜质进行评价。
3.外语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听、说、读、写、译等能力。
复试考核成绩和评语当场给出,并做好签名和记录,复试后交研究生院存档。对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考核、科研潜质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分别进行打分,对每项考核小于60分和大于90分的要做出情况说明。考核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考核过程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保密规定。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七、复试命题
1.按照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题型、题量、分值和试题难度、区分度,能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确保科学、规范、安全。
2.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采取切实有效保密措施进行命制并妥善保管,命题电脑必须与网络物理隔断,按照保密材料管理规定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3.根据招生规模、师资队伍、学科特点等情况按参加复试考生人数的120%进行多套命题,每位考生试题不重复。
4.指定专人负责试题、面试评分表、综合面试表、录音录像等重要复试材料的管理工作,按要求将规定材料统一保管。
5.采取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复试期间必须坚持并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八、复试纪律
1.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由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正式在编教师担任,不允许其他成分人员参与复试。
2.充分重视对复试工作小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工作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程序进行,加强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
4.对在复试考核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5.对在复试考核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各学院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九、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普通招考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先业务课一单科成绩,再看看业务课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录取程序
1.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通过待录取的考生按学校要求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4.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再次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份、学籍学历等重要信息审核,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信息公开
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遵循“谁公开、谁把关”和“谁公开、谁解释”原则,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信息均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及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开。
医学院提前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考试录取办法、实施细则、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考核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考核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十一、申诉渠道
医学院监督电话: 0971-6104059
电子邮箱: 2019990108@qh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71-6116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