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首页
  •   >   通知公告
  •   >   正文
  • 通知公告

    青海大学医学院2026年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3-27    浏览次数:

    根据《青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以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结合中医学位点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立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院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学位点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本学位点研究生复试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培养目标要求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数量充足且难度相当的能力型试题,同一考题不重复使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对复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和演练,确保满足网络复试要求。每个二级学科(类别领域)成立一个复试工作小组,由5名专家和2名秘书组成,专家为硕博士研究生导师,秘书为在职在编教师。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点聘请行业专家或行业导师参加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由学位点报送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工作要求

    1.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执行回避制度。

    2.复试过程中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开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禁止单独与考生及亲属联系。

    3.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

    4.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2人,负责考生进入复试会场前的准备工作、相关演练、技术保障、处理突发状况、考生身份确认、环境检查、顺序安排、邀请考生进入复试、复试问答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等工作。

    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5.根据考生情况合理分组,复试前要确定统一的打分标准,并开展培训。

    二、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学位点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26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方式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选用“云考场”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和钉钉作为备用平台。复试前,根据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相关人员参加远程复试系统培训及实战演练。学位点复试场地设在医学院中医系昆仑路校区,考生应选择网络信号条件好的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内进行复试)。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

    (三)复试时间

    1.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

    202641日前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具体复试时间,以学位点电话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注意接听电话,如考生电话号码发生变化,请及时与学位点联系。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2026417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四)资格审核

    在网络远程复试前3天,考生通过复试平台提交相关PDF版电子材料。学位点按提供材料精准做好“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的考生资格确认工作。学位点根据学校工作方案要求,对享受加分项目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专项计划及照顾政策(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大学生士兵计划)不加分。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考生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档案材料保管单位的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往届考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考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2.“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6.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能证明考生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考生资格审查后,学位点认真做好复试资格审查记录,并由审查人和学位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复试规则

    1.成绩要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进入复试初试基本要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比例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按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对上线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名单组织复试。

    (六)复试内容

    以面试为主,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综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为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及其科研创新能力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含自我介绍、思想政治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四部分。

    1.思想政治考核(20分)。按照考生提供的《青海大学2026年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时政问题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思维逻辑等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能力考核(20分)。重点考核考生听、说、读、译等能力。

    3.专业知识考核(30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知识考核,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的考查,同时细化、设计个性化、有针对性的问题。为保持规则统一,严格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内容组织实施。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综合素质考核(3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七)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50%

    2.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

    (八)复试程序

    1.发布复试通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通知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时公布,调剂考生在调剂管理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公布进入复试学生名单。考生及时关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复试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复试。

    2.核对复试信息。在复试开始前由复试工作小组再次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包括准考证、学籍学历、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不符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

    考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考中,采取“一平台”(云考场),“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3.缴纳复试费用。根据“云考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要求,需要缴纳平台系统使用费,收费标准为30/人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九)复试纪律

    1.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学位点严格遴选,由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录取相关的工作。

    2.复试工作小组人员接受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工作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位点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程序进行,加强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

    4.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泄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5.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调剂办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于202648日开通,学校届时将及时公布调剂办法和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具体计划余额信息。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个学科门类内,优先调剂相同专业考生。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优先调剂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

    4.考试科目为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B区对应的非照顾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初试成绩相同情况下,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的考生可优先调剂。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

    8.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专业学位。

    9.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学术型,但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不可调入专业型。

    (二)调剂工作要求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已经达到实际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原则上不开放调剂系统。

    2.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否则无效。

    3.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实际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研究生院统一开放调剂系统,12小时内未完成调剂工作的延长12小时,学院完成调剂后开始复试工作。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学院符合调剂条件考生按缺额人数不低于本次招生计划的120%确定,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人数进入复试备选库,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二次审核确认无误后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及时发布通知,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测试和复试准备工作,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复试准备不足无法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录取时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按照先看政治单科成绩,后看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合格(单门成绩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公示期间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复试记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审定后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4.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5.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再次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份、学籍学历等重要信息审核,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信息公开公示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信息均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学位点提前在学院和医学院中医系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学位点咨询渠道

    电话:0971-6102856

    部门:青海大学医学院中医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青海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青海大学医学院中医系

    2026327



    版权所有©2023青海大学医学院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16号 |  青海大学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