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首页
  •   >   通知公告
  •   >   正文
  • 通知公告

    青海大学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03-27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公布《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青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为全面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综合评价,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切实稳妥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学共同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学院作为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主体,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管本学院复试整个过程。

    (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主任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担任,委员由学院纪检委员、各招生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等不少于7人的单数组成。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职责

    1.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

    2.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负责受理考生举报与投诉,并对复试工作中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3.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4.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培养目标要求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数量充足且难度相同的能力型试题,同一考题不重复使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5.对复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和演练,确保满足网络复试要求。

    6.配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做好其他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三)学位点成立复试工作小组

    各学位点根据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特点,成立一个或多个不少于5名专家和2名秘书在内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工作,专家均应为硕博士研究生导师,秘书应为在职在编教师。鼓励专业学位硕士点聘请行业专家或行业导师参加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由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工作要求

    1.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执行回避制度。

    2.复试过程中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开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禁止单独与考生及亲属联系。

    3.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

    4.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2人,负责考生进入复试会场前的准备工作、相关演练、技术保障、处理突发状况、考生身份确认、环境检查、顺序安排、邀请考生进入复试、复试问答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等工作。

    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5.根据考生情况合理分组,复试前要确定统一的打分标准,并开展培训。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派专人对各学院复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学院严格按照青海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分配计划执行

    (二)复试方式

    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继续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选用“云考场”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和钉钉作为备用平台。各学位点按照时间节点提前安排系统使用及实战演练。学校端复试场地原则上设在智慧大厦,考生端应选择网络信号条件好的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内进行复试)。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

    (三)复试时间

    今年学院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如下:

    202641日前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

    2026417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四)资格审核

    在网络远程复试前3天,考生通过复试平台提交相关PDF版电子材料。学院按提供材料精准做好“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的考生资格确认工作。

    学院对享受加分项目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专项计划及照顾政策(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大学生士兵计划)不加分。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考生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档案材料保管单位的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往届考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考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2.“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6.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能证明考生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考生资格审查后,各学位点须认真做好复试资格审查记录,并由审查人和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复试规则

    1.成绩要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进入复试初试基本要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比例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按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对上线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名单组织复试。

    (六)复试内容

    以面试为主,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综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各学位点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完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及其科研创新能力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含自我介绍、思想政治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四部分。

    1.思想政治考核(20分)。各学院按照考生提供的《青海大学2026年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时政问题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思维逻辑等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能力考核(20分)。重点考核考生听、说、读、译等能力。

    3.专业知识考核(30分)。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将笔试、实验、上机等考核项纳入专业知识考核,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的考查,同时应细化、设计个性化、有针对性的问题,考核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可为此适当增加远程面试的时间。为保持规则统一,由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内容组织实施。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的加试成绩由各学院在考试结束后报送研招办。

    4.综合素质考核(3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七)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50%

    2.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

    (八)复试程序

    1.发布复试通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通知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时公布,调剂考生是否进入复试由各学位点会同研究生院确认后在调剂管理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公布进入复试学生名单。考生及时关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复试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复试。

    2.核对复试信息。在复试开始前由复试工作小组再次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包括准考证、学籍学历、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不符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

    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考中,要采取“一平台”(云考场),“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3.缴纳复试费用。根据“云考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要求,需要缴纳平台系统使用费,收费标准为30/人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九)复试纪律

    1.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由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录取相关的工作。

    2.各学位点要充分重视对复试工作小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工作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学位点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程序进行,加强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

    4.对在复试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5.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各学院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调剂办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于202648日开通,学校届时将及时公布调剂办法和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具体计划余额信息。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个学科门类内,优先调剂相同专业考生。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优先调剂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即考试科目为3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3科的专业,考试科目为4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4科的专业。

    4.初试成绩相同情况下,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的考生可优先调剂。

    5.考试科目为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可视为相同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

    7.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B区对应的非照顾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8.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专业学位。

    9.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学术型,但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不可调入专业型。

    10.各学位点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B区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报学院确定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报考非专项计划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其他具体学术要求,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二)调剂工作要求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已经达到实际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原则上不开放调剂系统。

    2.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否则无效。

    3.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实际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研究生院统一开放调剂系统,12小时内未完成调剂工作的延长12小时,各学院完成调剂后开始复试工作。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各学位点符合调剂条件考生按缺额人数不低于本次招生计划的120%确定,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人数进入复试备选库,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二次审核确认无误后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各学位点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应及时发布通知,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测试和复试准备工作,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复试准备不足无法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录取时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按照先看政治单科成绩,后看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合格(单门成绩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公示期间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复试记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审定后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4.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5.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再次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份、学籍学历等重要信息审核,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信息公开公示

    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遵循“谁公开、谁把关”和“谁公开、谁解释”原则,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信息均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学院和各学位点要提前在研究生院官网和各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位点实施细则,各学位点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医学院咨询渠道:
       
    电话:0971-6116902

    部门: 青海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学院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管,指导督促招生各学位点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管理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统一审核各学位点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落实学位点责任。学院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位点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党委书记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做到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三)健全完善制度。各学位点要制定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集体决策监督机制。要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招生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人员的培训,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要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四)优化考生服务。各学位点要在本单位网站发布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办法),及时、准确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特别是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要让考生及时充分知晓。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专门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严禁对考生问题咨询和信访举报置之不理、消极应付,坚决杜绝矛盾激化或上移。采取远程复试的,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五)加强舆情应对。对涉及研究生复试录取的苗头性舆情信息,学院和学位点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澄清声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早消除负面影响,避免形成舆情事件。一旦发生重大舆情事件,要迅速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快速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研究生院。

    (六)加强应急处置。各学位点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组织模拟演练。采取远程复试的,要对复试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测试和完善,并做好备用网络及复试平台紧急使用准备;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平台使用,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七)加强数据审核报送。各学位点要进一步完善录取数据审核管理办法,健全专人负责、多人核对、对照校验、逐级签字工作机制。要在公布相关名单前要认真、全面、细致地核查每一位考生的录取信息,确保录取数据准确、完整、安全。

    (八)加强监督检查。学院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加强研究生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如发现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请各学位点于327日前将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版权所有©2023青海大学医学院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16号 |  青海大学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