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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位点2023年推免生接收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26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接收2023年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申请专业符合当年国家及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

    (六)取得所在学校2023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接收推免生人数不得超过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2023年拟招生计划人数的50%,具体招生计划请登录教育部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中查看。

    三、申请材料

    (一)青海大学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

    (二)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三)如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由其推荐学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四)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五)体现自身水平的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四、接收程序

    (一)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 2022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二)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人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考生发复试通知。

    (三)对已接收复试通知考生分批次组织复试,所有复试工作须在2022年10月18日前完成。

    (四)通过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复试考核

    (一)成立复试小组

    (二)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10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将在青海大学医学部网站提前公布或电话通知。

    (三)复试内容

    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考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共100分,其中:

    (1)专业知识面试(65分):主要考核考生对公共卫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科学研究及创新潜能;人文素养;精神面貌、仪表仪态、表达能力等 。

    (2)外语听力、口语(35分)。

    六、其他

    (一)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被录取的推免生在2023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受到纪律处分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997165004

    电子邮箱:704385182@qq.com

    联 系 人:李老师

    附件:

    1.青海大学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青海大学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考核表

    2022年9月2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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