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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大学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1-06-04    浏览次数:

    为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以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与《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成人教育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学生要自觉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要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防伤害,如有可疑现象,要及时制止和汇报。

    3、严禁随意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校园。若特殊情况需要带入时,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管。

    4、严禁在校园内饮酒或饮酒后来校园内闹事。

    5、严禁在校园内踢球和过分打闹。

    6、出入校门或在校园内活动,要尊重和接受保卫部门的管理。

    二、教室安全管理

    1、严禁在教室内举办舞会、做饭聚餐。

    2、严禁随意拆卸或移动教室内的电源线、视频线、电源插座等。

    3、课后和双休日要关好教室的灯和门、窗。

    4、严禁私自更换教室门锁和额外配置门锁钥匙。

    三、住宿安全

    学习期间,学生住宿自理(学校不安排住宿),校外住宿的学生要注意住宿安全和交通安全。

    四、节假日、双休日安全管理

    1、节假日、双休日要注意自身和财产安全。

    2、班级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由班长负责,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

    3、班级集体外出活动,必须避开恶劣气候,严禁前往偏僻遥远、交通不便、地势危险的地域。

    4、班级集体外出活动,严禁赌博、酗酒、闹事、野外住宿或从事违反大学生行为准则的事情。

    5、班级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全员、按时返校,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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