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中西医结合、中医学(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择优录取。制定《青海大学2023年中西医结合、中医学(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学位点按照学校下达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方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1.平台选用。选用“云考场”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做为备用平台。
2.条件保障。学位点按照研究生院要求,将提前安排系统使用及实战演练,请考生保持手机开机,随时接听电话通知。学位点端复试场地设在青海大学智慧大厦,考生端应选择网络信号条件好、环境安静的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
(三)复试时间
今年我校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第二阶段为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如下:
2023年4月4日8:00开始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
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时间见后续通知)。
(四)资格审核
通过网络远程对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按学校要求在网络远程复试前3天通过复试平台提交相关PDF版电子材料。学位点按提供材料进行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的考生确认工作。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考生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档案材料保管单位的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往届考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考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ww.chsi.com.cn)
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一周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2.“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材料提交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6.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五)复试规则
1.成绩要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进入复试初试基本要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比例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按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确定。
(六)复试内容
以面试为主,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综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30分钟(含自我介绍、专业知识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核50分,外语能力考核20分,自我介绍5分,综合素质考核25分。
1.自我介绍。考生进行简短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专业,非应届生介绍毕业后工作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包括专业课成绩、英语四六级成绩、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奖学金、及各项比赛获奖情况等基本信息)。考核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
2.专业知识考核。以口答方式进行,分专业考试科目见《青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一览表》。考核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外语能力考核。考核考生听、说、读、译等能力。考核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4.综合素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考核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七)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 +复试成绩×50%
2.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
(八)复试程序
1.发布复试通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通知在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青海大学医学院(机构设置-研究生部)网站同时公布,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在调剂管理系统向调剂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关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云考场发布的复试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2.核对复试信息。在复试开始前,将对考生信息,包括准考证、学籍学历、有效身份证件等进行核查。信息不符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
考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四比对” (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审核。
考中,采取“一平台”(云考场),“三随机” (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3.交纳复试费用。根据“云考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要求,需要交纳平台系统使用费,收费标准为30元/人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交纳。
(九)复试纪律
1.学位点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回避。
2.复试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复试工作的透明度,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工作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程序进行。
4.对在复试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调剂办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于2023年4月6日开通,学校将及时公布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具体计划余额信息。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本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个学科门类内,即一志愿报考**码与申请调入**码前2位(学术型)和前4位(专业型)应一致,优先调剂相同专业考生。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优先调剂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
4.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B区对应的非照顾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初试成绩相同情况下,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的考生可优先调剂。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
7.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学术型,但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不可调入专业型。
(二)调剂工作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否则无效。
2.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实际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研究生院统一开放调剂系统,12小时内未完成调剂工作的延长12小时,完成调剂后开始复试工作。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符合调剂条件考生按缺额人数不低于本次招生计划的120%确定,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人数进入复试备选库,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二次审核确认无误后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学位点及时发布通知,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测试和复试准备工作,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复试准备不足无法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的需由考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三、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时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按照先看政治单科成绩,后看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通过复试待录取的考生在报到入学前前往符合规定医院进行体检。
2.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10天。
3.公示期间将拟录取名单连同复试记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审定后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4.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5.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再次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份、学籍学历等重要信息审核,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