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医学部开展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部(院)属各教学部门:
为推进2023年5月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管理,保障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严肃教学纪律,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根据2016版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指标体系,医学部(院)将成立教学检查小组于2023年3月1日-3月22日全面进行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教学检查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任延明
副组长:苏占海
成 员:刘 寿 杨勇莉 李建华 杨惠莲 王兆芬 李海明 高 翔 李永平 李永芳 汤 峰 王海燕 刘辉琦 曹成珠 郭峻岭 芮胜利马雪曼 赵 婧 刘燕(公卫系) 沈国平 张长军 周晓岚 李轩领 李惠令 樊辉娟 党占翠 马 可
(二)检查小组
组 别 | 成 员 | 检查部门 | 联络人员 |
第一小组 | 杨惠莲* 王兆芬 汤 峰 王海燕 | 基础医学部 | 马 可 |
第二小组 | 李永芳* 高 翔 刘辉琦 刘 燕 | 中医系 | 周晓岚 |
第三小组 | 郭峻岭* 李永平 马雪曼 党占翠 | 公共卫生系 | 李惠令 |
第四小组 | 曹成珠* 李海明 芮胜利 赵 婧 | 药学系 | 樊辉娟 |
第五小组 | 李建华* 杨勇莉 沈国平 李轩领 | 各教学医院 | 张长军 |
注:带*者为小组组长
二、检查内容
1.教学文档检查
检查近三年各教研室各类教学文档是否按学校要求进行填写、整理、装订。
2.认证期间,授课教师的教学资料是否完善,主要内容包括教材、教案、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授课进程计划、教案卡等。
3.认证期间,所有涉及临床医学专业班级的课程,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均由各系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听课,并将听课结果反馈教学管理部教务科。
4.试卷检查
检查近三年所有临床医学专业相关考试试卷,重点对之前检查存在问题的课程试卷进行跟踪检查。
5.检查近三年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的情况,重点检查每学期期末考试之后,教研室是否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或组织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活动,了解学生对各课程考试成绩的反馈情况。
6.对各教学医院教研室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研室的规章制度、教研室运行状况、教研室人员配置情况、教学文档规范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教学文档检查以各教学部门自查和医学部(院)检查小组检查为主。各教学部门通过集中检查和专项抽查等形式,全面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运行、教师教学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状况。
四、时间安排及检查要求
1. 3月1日-3月3日,各教学部门开展教学文档自查。
2. 3月6日-3月10日,学院五个检查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后期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3. 3月13日-3月17日,检查组成员及各系部组织进行集中听课活动。
4.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初定于3月21日召开本次检查工作反馈会,各检查小组组长进行汇报。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