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部属各教学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确保新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稳定有序运行,医学部定于8月21日-9月8日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小组
组 长:苏占海
副组长:刘 寿 罗朋立
成 员:李建华 杨惠莲 王兆芬 李海明 高 翔 李永平 李永芳 沈国平 芮胜利 汤 峰 朱艳媚 杨勇莉 周晓岚 樊辉娟 李轩领
二、检查方式
1.各系(部)主管教学的领导负责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拟定自查工作计划,对本单位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及时处理。
3.教学管理部结合各系(部)自查情况,抽查、汇总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教学运行方面
(1)课堂教学组织:任课教师第一次上课时要强调课堂纪律,有权对缺课累计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5%者,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
(2)实践教学:实验教学任务和实习指导教师及具体实习工作安排;
(3)课程补考组织与管理情况:课程补考安排情况;补考巡查组织情况。
2.教学资料方面
上学期教学文件、试卷等的复核、存档工作;本学期教学文件准备情况;课程教案和多媒体课件完成和院系审核情况。
3.教学管理方面
各教学单位制定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计划(含本学期听课计划)。
4.教师新开课(开新课)情况
依据《青海大学关于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暂行规定》,检查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教学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任课教师上课前需准备好本学期课程前四周的授课教案或讲义,并做好实验及上机操作等准备工作;
(2)各教学单位课前需安排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试讲,重点关注试讲环节评判依据与过程记录,严格把控入门标准,确保课堂教学质量。
(二)重点检查
1.基层教学组织与课程思政项目建设情况
重点调研各单位本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计划与安排,课程思政项目执行与落实情况。
2.成绩录入与试卷检查情况
重点检查各单位上学期期末、小学期及本学期补考成绩录入情况、期末试卷、补考试卷命题、阅卷、评分和试卷分析等,形成检查结果分析报告,并在学校相关会议进行通报。
3.课程补考安排情况
重点检查各单位课程补考安排与巡查组织情况。
(三)专项调研
1.2023 版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修订工作
重点对各专业2023版培养方案修订质量和校外专家论证情况、新版教学大纲修订计划等开展调研。
2.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
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和督导室组织相关人员形成审核评估专项工作小组,调研各单位审核评估工作推进计划安排等。
四、时间安排及检查要求
1.对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教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填写《青海大学教师新开课(开新课)审批表》(附件1)和《青海大学教师新开课(开新课)汇总表》(附件2),于8月30日下班前上交至教务科;
2.各教学单位填写《青海大学期初教学检查总结简表》(附件3)于9月7日下班前上交至教务科;
3.学校工作组将于8月28日-9月8日抽查各教学单位自查情况并开展调研工作,并于第四周召开期初教学工作通报会。
附件:
1.青海大学教师新开课(开新课)审批表
2.青海大学教师新开课(开新课)汇总表
3.青海大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简表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