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属各教学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青大教处字[2023]163号)要求和医学部教学工作安排,医学部将于2023年10月20日-11月10日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苏占海
副组长:罗朋立 刘 寿
成 员:李建华 杨惠莲 王兆芬 高 翔 李永平 李永芳 沈国平 芮胜利 汤 峰 朱艳媚
杨勇莉 周晓岚 樊辉娟 李轩领
(二)检查小组
组 别 | 成 员 | 检查部门 |
第一小组 | 杨惠莲* 王兆芬 高 翔 李永芳 汤 峰 沈国平 李轩领 | 基础医学部、中医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 |
第二小组 | 李建华* 李永平 朱艳媚 杨勇莉 芮胜利 樊辉娟 周晓岚 | 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系、药学系、高原医学中心 |
注:带*者为小组组长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授课教师的教学资料(教材、教案、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授课进程计划、教案卡等)完备情况;教学进度执行及授课质量、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课外辅导、答疑等情况;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授课情况。
2.各教学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听课情况。依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活动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检查,确保听课效果,各教学单位需提供听课记录支撑材料。
(二)重点检查
1.期中考试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各院系考试组织与实施情况。
2.学业预警检查工作情况
依据《青海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各院系目前学业预警工作进展情况及对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已预警学生帮扶情况。
3.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第一次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各单位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审核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自评自建问题清单、2018年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回头看”材料和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清单整理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部门自查和医学部检查小组检查为主,大学抽查为辅。各教学部门可根据本单位教学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强化工作特色。
四、时间安排及检查要求
1.10月20日-10月29日各教学部门开展期中教学自查;
10月30日-11月5日医学部检查小组对各教学部门进行检查;11月6日-11月10日为大学抽查阶段。
2.各教学部门于10月30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附件交至教务科,同时提交电子版。
附件:
1.青海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2.青海大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登记表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