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系班级公约
为了使本系学生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治安环境,促进良好的班风学风形成,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现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系各班规定如下。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学习方面:
(1)按时上课,做到四个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逃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相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3)积极配合学习委员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
(4)遵守课堂纪律,提前把手机调为震动或关机,尊敬老师。
2.宿舍管理:
(1)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条例,做到不晚归、不在外租住等;
(2)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热毯、电饭煲等;
(3)寝室长制定本寝室值日安排,认真对待卫生检查工作,不拒检;
(4)注重个人卫生习惯,物品摆放整洁,不在任何场合乱扔垃圾;
(5)宿舍管理方面由寝室长及班干部认真落实管理和监督。
3.活动方面:
(1)积极参加院、校级各类活动、比赛,热爱班集体,为个人、班级、学院争光;
(2)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各项管理,信访按照制度执行。
二、班级奖惩制度
1.班级评优、评先,奖助学金等的评定,依据《青海大学学生手册》进行评定;
(奖学金评定时要求学生个人评述,申请奖项的学生在班级评选正式会议上宣读,结束后所有同学先投一次票,班干部投一次票,班干部不参与班级投票,两次投票相加为最后结果,会议期间要求有视频记录和会议记录;助学金评定时要求申请助学金的同学要写一份申请说明,说明自己因什么原因要申请助学金,民主评议小组内部进行了解和投票(民主评议小组由各个宿舍选择的一名贫困生组成,尽量分散开),投完以后班级内所有贫困生再次投票,两次结果相加为最后结果,同样要求有视频和会议记录。)
2.上课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学生手册》进行处理。无故不参加早读者,每次扣1分;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旷课一学时扣1分;凡在教学区域吃早点,被抓到者每次扣1分;
3.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院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体,取消其本学年各类奖助学金参选资格;
5.凡被校学工处查到使用大功率电器两次,将取消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资格;
6.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7.请假的同学需出示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经班主任或分院领导批准方可请假;
8.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9.每天由纪检委员对上课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每周将统计的情况及时反映给辅导员,对出勤情况做好记录并作为学期评优评先的参考;
10.在每学期评出的班级综合测评分里,排名为12-15名的同学,每人奖励1本笔记本,当作学习鼓励奖,费用由班费支出。
三、班委工作职责
为了使班级各项工作更好的执行,对班委以及班委成员工作职责也做出相应的声明,希望各班委成员恪尽职守。
班委成员:团支书 副班长 纪检委员 学习委员 生活委员 体育委员 文宣委员 心理委员
另外,根据需要,将各寝室长纳入班委委员成员,以便更好配合班级工作。
各班委成员的工作需透明公正,受全班同学的监督、指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错误,自身要求如下 :
(一)在其位,谋其职。积极参加学校,班级活动,关心帮助同学。
(二)平时表象良好,自觉遵守班级纪律,不旷课,不早退。
(三)执行学院上级领导的决议,积极配合辅导员工作。
附件:药学系综合测评成绩根据青海大学学生手册的实施细则
附件一:
药学系综合测评成绩根据青海大学学生手册的实施细则
智育加分:
1.四六级加分:通过四级3分 通过六级5分 不重复加分(以证书或复印件为准)。
2.计算机加分:通过计算机二级加3分 计算机三级加4分 计算机四级加5分 不重复加分(以证书或复印件为准)。
3.所在上一学年荣获学习类奖项的国家级加5分、省级证书者加3分,所在上一学年荣获学习类校级证书者加1.5分,所在上一学年荣获院级学习类证书者加1分(不分等级)。所在上一学年荣获国家级学习类一等奖6、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省级学习类证书者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所在上一学年荣获校级学习类证书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所在上一学年荣获学习类院级证书者一二三等奖均加1分。(优秀奖不加分)。
(不包括上一学年荣获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最高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荣誉。)
注:1.所能加分的证书仅限学生参与的校院系组织、参与、承办的学习类活动所获取的证书。(个人社会性质参与的活动不参加评定)
2.以证书或复印件为准。
4.所在上一学年主持校级科研课题者加3分,参与校级科研课题者加2分;所在上一学年主持院级科研课题者加2分,参与院级科研课题者加1分。
注:时间以科研课题开课时间为准。(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德育加分:
1.被评为院级及以上的“优秀班级”、“优秀团支部”、“文明寝室”等先进集体称号的班委、团支部成员、寝室成员加1分(不重复加分)。
2. 所在上一学年荣获证书的国家级加5分、省级证书者加3分,所在上一学年荣获校级证书者加1.5分,所在上一学年荣获院级证书者加1分(不分等级)。所在上一学年荣获国家级一等奖6、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省级证书者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所在上一学年荣获校级证书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所在上一学年荣获院级证书者一二三等奖均加1分。(优秀奖不加分)。
注:1.所能加分的证书仅限学生参与的校院系组织、参与、承办的时事政治、法律知识、演讲、文艺歌唱比赛以及社会实践标兵的活动所获取的证书。(个人社会性质参与的活动不参加评定)
2.以证书或复印件为准。
3.入党积极分子加0.5,预备党员加1分
4. 班委真正能实际服务学生的职位加1至2分,寝室宿舍长加1分(不重复加分)。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干部以聘书为准)酌情加分,最高加3分。
注:本项由系部评定。
体育类加分:所在上一学年荣获证书国家级加5分、省级证书者加3分,所在上一学年荣获校级证书者加1.5分,所在上一学年荣获院级证书者加1分(不分等级)。所在上一学年荣获国家级一等奖6、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省级证书者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所在上一学年荣获校级证书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所在上一学年荣获院级证书者一二三等奖均加1分。(优秀奖不加分)。
注:1.所能加分的证书仅限学生参与的校院系组织、参与、承办的体育类活动所获取的证书。(个人社会性质参与的活动不参加评定)
2.以证书或复印件为准。
附加分:
凡曾经单独发表科研文章者:第一作者加直接5分,非第一作者加1分(由本校老师辅导完成的文章有效)。
注:以纸质文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