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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大学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发布日期:2023-05-11    浏览次数:

    青海大学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一、学科概况和发展趋势

    药学是在人类与疾病斗争的过程中逐渐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一门科学,具有悠久的历史,在保障人类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的医药事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药学研究涵盖药物化学、药物研发、药物生产、药物使用、药物管理的全过程,为保障药物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提供理论与技术的源泉和支撑。

    随着我国医药行业特别是新药研发的飞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以病人为中心”和“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药学服务模式和理念的建立,社会对高层次药学人才的需求规模逐渐增大。因此,青海大学医学院药学专业硕士学位点为了适应“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紧密贴近行业需求,结合学院实际,充分利用青海省中藏药资源的优势,开设药物研究与评价、天然产物的开发与应用和临床药学3个研究方向,培养熟悉药学研究的前沿与趋向,掌握药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严谨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的学生时,使之具有较强的实验操作能力,能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完成药物评价、药物分析、临床合理用药等专业技术工作的技能。

    药学学科是以化学、生命学科、医学等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综合性学科,我国药学学科的建设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取得相当大的成绩,为我国的医药事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科技不断的发展,一些新兴学科如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生物信息学、社会管理学等不断深入药学学科,多学科理论、技术的发展和交叉,对药学学科的进步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近年来,国家一系列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陆续出台,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生物医药、疗效确切的中药及民族药新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药物研制逐渐成为医药产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二、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一)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学术道德

    热爱药学事业,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献身药学事业的精神;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与行为规范,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坚持学术诚信,抵制和反对学术造假,严禁篡改或伪造数据,谎报科研成果。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严禁剽窃和抄袭论文,严禁论文一稿多投,杜绝剽窃、篡改、造假、选择性使用实验数据等不端行为。

    2.专业素养

    应具备科学的思维方式、学习方法、科研方法及创新精神;通过专业学习和实践实习,掌握药学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及时更新相关学科领域知识,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前沿发展动态;保护并尊重本学科研究伦理和医学伦理;遵守动物实验、实验室安全和临床实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指南。掌握药学领域相关的职业技能,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勇于创新,不断追求卓越,增强创新创业能力。

    3. 职业精神

    应具有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社会服务的精神,树立正确高尚的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具有积极向上的职业态度,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及诚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将所学知识奉献社会。

    (二)获本专业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 基础知识

    在药学本科相关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掌握本专业方向更加深入、更多的专业知识,如高等天然药物化学、临床药理学,现代药物分析方法、波谱分析、医学统计学、新药研究思路与方法、医院药学等学科。用于适应药学研究以及相关行业所需的知识。必须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70分以上)。课程学习最低学分为24分(公共必修课8学分、专业基础课6学分、专业必修课8学分、非学位课2学分)。

    2.专业知识

    围绕具体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重点掌握本研究方向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研究中所涉及的思路与技术,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在本专业中的应用以及基本的操作技术,了解药学研究与药物研发的基本内容与过程。

    3.研究方法

    了解所在学科的科研方向、发展趋势、研究前沿和热点。能结合药物应用及研究的实际,掌握药学科学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方法、研究过程中所用的基本的研究技术,如分子生物学、光谱学技术、色谱学技术等、熟练并正确的应用常用的统计方法及数据分析。

    4.外语水平

    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能掌握基本的专业英语写作及阅读能力,能熟练阅读本学科英文文献,药学专业硕士毕业生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350分。

    (2) PETS-5笔试成绩达到40分及以上、口语成绩达到2分及以上。

    (3) 英语水平考试成绩GRE> 150,GMAT>450分,或IELTS>5.0分, TOEFL>60分,或TEM-8>40分。

    (4) 通过青海大学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350分。

    (5)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青海大学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与其专业相关的外文期刊学术论文1篇,且经学校组织专家认定。

    (6) 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7) 出国交流3个月及以上。

    (三)获本专业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校内专业实践内容以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或参与的课题项目为主。专业实践可采取集中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掌握药学研究领域的工作内容,操作技术,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注重职业精神、团结协作、沟通技巧、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研究生需提交实践研究计划,按照计划完成实践学习内容,撰写实践研究报告,经导师及研究生所在学院(系、部)共同组织考核取得学分。

    校外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其中,学生必须进入实践基地,了解药品生产,管理、检验、分析等专业知识,提高理论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并且开拓全局乃至国际视野。校外实践期间,导师要对学生专业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环节质量。校外专业实践结束后,相关实践报告,并由实践所在单位签署评价意见。

    (四)获本专业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获取知识能力

    具有良好的自学能力,能够掌握药学领域及相关交叉学科专业知识,掌握药学领域专门知识、技能和方法。具有较强的文献检索及学习能力,有效获取所需知识和研究方法;具有熟练阅读本学科英文文献的能力,能够及时掌握本学科研究的前沿动态,拓展学术视野。

    2.科学研究能力

    掌握药学研究过程中相关的研究方法,能参考相关的研究动态及已有的研究成果明确研究目标,善于独立设计实验,能够有效利用专业基础理论和先进的技术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具有较好的科技论文以及研究报告写作能力,能够较准确科学的表达学术成果及思想。

    3.学术实践能力

    具备面向药物研究、技术转化、生产、流通、使用、监管等职业领域的工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酶标仪等药学常用仪器设备;能够分析本领域内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并应用所学知识解决这些问题;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及沟通能力,有大局观,能够胜任本领域的实际工作;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青海大学医学部药学系为第一署名单位)。

    4.学术交流能力

    具备良好的学术表达和交流能力,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报告,学术会议等活动,了解本领域进展,能够准确表达与交流本学科研究成果及学术观点,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研究生在学期间,需参加5次以上学术报告及讲座,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1次以上。

    (五)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围绕本学科的研究领域,应具有开创性、实践性、先进性和现实可行性。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导师或实践基地合作导师的研究内容。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要有科学依据,要针对具体的理论、技术或研究方法等,避免选题过大、过宽、过泛。论文选题应在一定的文献阅读和分析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工作量,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2、学位论文形式和规范性要求

    学位论文形式应是研究论文的形式,要有中英文摘要及参考文献。学位论文主体框架、主要内容和图表规范、结果表达与数据分析、行文格式和字数等要求均参照《青海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研究内容必须体现本领域国内外最新现状与进展。学位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工作量,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学位论文必须在校内外老师共同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须结构合理、文字顺畅、数据翔实、图表规范、结论可靠,字数不少于2万字。

    3、学位论文水平要求

    选题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论文资料来源可靠、数据翔实、方法科学、格式规范,结果应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体现创新性。学位论文要具有一定难度和工作量,要体现研究生在本领域的研究与工作能力。

    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在正式答辩前一个半月提出预答辩申请,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会。学位论文通过双盲评审和专家评审后,研究生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委员会由5位以上(含5位)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均应有来自从事药学相关单位的专家。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应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方可申请答辩。

    4、学位申请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后,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医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审查,可获得药学硕士学位。具体按《青海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和《青海大学碩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 》相关条款补充修订执行。硕士学位论文是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取得的学术成果应符合所属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学术成果认定标准。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可以采取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病例)分析、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实证研究等多种形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相应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特点,结合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不端 行为检测、盲审、答辩等各环节培养情况,可将学术论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品种、专利、行业标准、产品、科技成果奖项、 职业资格证书等纳入学术成果范畴,实施学术水平的多元化评价。




    编写成员

    李永芳 李向阳 严海英 曹越 陈湘宏 寇毅英 杨仕兵 杨芳 张寿德 海平 张敏娟 韩晓萍 杨卉 王亚峰

    修订

    李永芳 栾广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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