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制定《青海大学2025年中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在医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成立五个由5名专家和2名秘书在内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工作,专家原则上应为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并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秘书为在职在编教师。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召开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采用考查考生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开放性试题,试题数量充足,同一考题不重复使用,确保科学有效、公平公正。配合学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做好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二)招生复试工作要求
1.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实施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一律执行回避制度。
2.复试过程中禁止私自单独与考生及亲属联系。
3.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并集中统一管理。
4.每个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2人,负责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前的准备工作、相关演练、技术保障、应急处置、考生身份确认、环境检查、顺序安排、进入复试考场、复试问答情况的记录、录音录像等工作。
5.根据考生情况合理分组,复试前要确定统一打分标准,并开展培训。
二、招生计划
学位点按照学校下达的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16日。
2.地点:青海大学医学院昆仑路校区(昆仑路16号)南楼六楼、七楼。具体见下表。
一级 学科 | 二级学科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考室 | 候考室 |
中 医 学 | 中医内科学 | 根据抽签分组: 一组:6月16日上午08:00-13:00 二组:6月16日下午13:30-20:00 | 710 | 708 |
针灸推拿学 | 6月16日下午14:00-18:00 | 609 | 607 |
中医医史文献 | 6月16日下午16:00-17:30 | 610 | 613 |
中医临床基础 | 6月16日下午14:00-16:00 | 610 | 611 |
中医外科学 | 6月16日上午08:00-12:00 | 609 | 607 |
3.流程:中医内科学考生于6月16日上午7:30前到达青海大学医学院(昆仑路校区)南七楼候考室,由学位点老师组织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前17号学生参加上午面试,后17号学生参加下午面试。核验考生身份信息。
针灸推拿学、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外科学考生按照复试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青海大学医学院(昆仑路校区)南楼候考室,由学位点老师组织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核验考生身份信息。
四、复试方式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五、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科研潜质考核四部分,总分300分。
复试考核中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如实记录各项考核内容,妥善保存考核记录(含录音录像)等资料。考核结束后,根据学校要求在系统中录入考核成绩。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全面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
3.外语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听、说、读、写、译等能力。
4.科研潜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其科研潜质进行评价。
复试考核成绩和评语应当场给出,并做好签名和记录,复试后交研究生院统计存档。对综合素质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科研潜质考核分别进行打分,对每项考核小于60分和大于90分的要做出情况说明。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七、复试纪律
1.工作小组成员应由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考试录取相关的工作。
2.充分重视对复试工作小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工作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程序进行,加强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
4.对在复试考核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5.对在复试考核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八、录取工作
(一)录取规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普通招考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则按照先看外国语单科成绩,再看业务课一单科成绩,最后看业务课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身体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程序
1.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通过待录取的考生按学校要求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4.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再次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份、学籍学历等重要信息审核,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
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遵循“谁公开、谁把关”和“谁公开、谁解释”原则,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信息均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及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开。
医学院提前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青海大学2025年中医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十、申诉渠道
医学院监督电话: 0971-6104059
电子邮箱: 2019990108@qhu.edu.cn
联系人:吴老师